男人 蚊子……
夜里,他被蚊子咬醒。摸黑去开灯,碰倒床柜上的照片。灯亮了,他和她在相框里抱在一起,很开心的样子。他们身后是一块巨大的岩石,上面刻了一个“缘”字,从风景上可以辨认出这幅照片是在某处旅游胜地拍下的。那时,他们说要永远在一起。他没有扶起相框。
十二个小时前,她离开了他。
她大包小包带走不少东西,手被四个包占着,没有关门。
不知道她是否还会回来。他盯着敞开的房门发了会儿呆,才把门关上。
2
二十小时前,他们吵了一架。
近半年吵架已成为他们生活中的家常便饭。他和她早过了相敬如宾的阶段,用他们同学的话说,都老夫老妻了。的确,已熟得不能再熟,她连他身上几个痦子、分别在哪里都了如指掌,而他则连她吃完水煮鱼后的第二天准保大便不畅、要再吃一顿韭菜炒鸡蛋方能解决问题也心里有数。五年前他们就在一起了。
刚恋爱的时候,他们小心翼翼,彼此讨对方欢心,谈话内容只是蜻蜓点水,从不过多进入对方领地,都互相保留了一些秘密或是隐私。他们的关系就像一张投入水中的纸,起初是浮在水面上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这张纸便慢慢沉入水底,于是他和她的个人秘密和隐私,如同暗礁,彼此暴露无遗,他们开始无话不说。他知道在他之前她在高中有过一个男朋友,每到她生日的时候这个男的会发短信给她,她回复的短信也只有两个字:谢谢。他并不为此萌生醋意,他知道这是她和那个男的每年仅有的一次联系,他对她非常放心,就像她知道他在网上和那些女孩打情骂俏也只是逢场作戏,不会有实质性进展一样。
但时间久了,他和她便出现了问题。问题出在他们太了解对方了,吃饭的时候,他一个眼神,她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不等他伸手,便已将他的杯子倒满啤酒,而她一张嘴,他就知道她要问什么,不等她开口,便直接将答案告诉她。每当心有灵犀之后,被意会的一方都会玩笑着说一句:太伤自尊了!
但这并不是一个玩笑。如此的生活已毫无新意可言,就好像一潭死水,他们渐渐感觉到在一起的平淡无奇,更多时候已无话可说。对于恋爱中的男女而言,对方的魅力在于不可知,只有深陷谜团,才知其中奥妙所在,才能忘记归途,而在经历了五年恋爱生活后,这一点已不复存在。他们出现了危机。
终于,一阵风吹过,水面上掀起涟漪。他和她吵了一架,过后双方都发现,其实自己并没有完全了解对方,不知道对方如此擅长人身攻击,平时宽宏大量吵起架来却尖酸刻薄,肚子里居然装着那么多恶毒的词汇,运用自如,出其不意,你一言,我一句,针尖对麦芒,比起牛群冯巩的相声有过之而无不及,自己说着说着居然都被逗乐了。笑过之后,两人又重归于好。
吵架重新唤起他们对恋爱生活的热情。惟有吵架才能让他们的生活出现亮点,只有吵架时双方嘴里蹦出的嘲讽挖苦之词,才能燃起对方兴奋的火焰。占上风的一方,眉飞色舞,妙语连珠,落于下风者,奋起反击,疾恶如仇。双方都要稍费脑筋才不致被动挨打,原本枯燥的生活在争吵中有声有色起来。
他们开始故意制造争吵的话题,三天一小吵,十天一大吵,唇枪舌剑,花样百出,面红耳赤,不可开交。久而久之,争执成了他们的习惯,原本审美倾向相同的两个人,对一切事物的看法出现了分歧,即便本意是一致的,却偏要对着干。
起初他们的感情并未因吵架而有丝毫破裂,认为这只是一场好玩的游戏,而当这场游戏屡屡发生的时候,便不再好玩,看对方也越来越不顺眼了,各自心里都憋着一股怨气,这股怨气随着每多一次争吵而增长一分。
3
此刻,他挠着被蚊子咬的包想,一定是她没关门,才飞进蚊子。这个夏天他一直小心翼翼,很少打开门窗,就怕进蚊子,可还是进来了。这是今年他第一次被蚊子咬,居然因她而起。如果她在的话,他肯定会为这事儿和她再大吵一番。
他爱招蚊子,她是知道的。无论在哪里,都备受蚊子青睐。
在家的时候,蚊子只咬他,自打生下他,父母就再没挨过蚊子咬,每年夏天看着儿子遍体鳞伤,爸妈深感愧疚,直到他上了大学,离开家,他爸妈夏天才过得心安理得一些。
到了学校,蚊子仍旧专捡他一个人叮,同宿舍同学均为能和他分在一屋暗自庆幸,认为这是大学期间乃至一生中都屈指可数的几件幸福的事情之一。学生宿舍里住着一群平均年龄二十岁上下的青年,血香肉嫩,美味可口,是蚊子最爱光顾的地方,但有了他,别人便不用在炎热的夏天挂上憋闷的蚊帐,大家说他比蚊香还管用,甚至好多外宿舍同学宁愿去他们宿舍打地铺也要睡一个没有蚊子骚扰的好觉。而他,即便是宿舍里惟一一个挂蚊帐的,也难逃惨遭蚊子狂轰滥炸的厄运,每晚熄灯前,他会检查一遍蚊帐,确认里面除了他,再没有其他会喘气的东西后,才肯安心躺下,但过不了多久,他便在蚊子的嗡嗡声和同屋人的梦话、鼾声中,抓挠着被蚊子咬的包醒来。床头放了一把手电,是他半夜用来查找潜入蚊帐中的蚊子并将其就地正法的,使用率极高,每半个月就要更换一次电池,有时因为蚊子太多,或三番五次地偷袭,一亮就亮到东窗发白。到了早晨,同学们陆续从满意的睡眠中醒来,用同情和感恩的目光看着他给换得他们一宿好觉的患处涂上清凉油。因为睡眠不足,他上课无法全神贯注,导致成绩一落再落。他们想帮他,但无计可施,连蚊帐都无法阻挡他对蚊子的诱惑,只能说明他的肉太香了,简直就是“全聚德”烤鸭,美味传八方,香飘海内外,蚊子们就是奔他来的,别人不正宗,不屑一顾,使得众人诚心诚意替他分担痛苦的愿望难以实现。“全聚德”附近的烤鸭店为什么门庭冷落,就是这个道理,所以他们只好踏踏实实睡自己的觉,在梦里祈祷他今晚好运。他憔悴地看着他们第二天个个精神饱满,体力充沛,气就不打一处来,可他们没有错,谁让自己太招蚊子待见呢。如果把蚊子看成是西天取经路上的妖怪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的肉与唐僧肉堪有一比
根据多年和蚊子打交道的经验,一只蚊子每天至少要叮人四到六次才肯罢休,他才被咬一次,后面还有三到五个包在等着他。现在时间是凌晨一点二十分,为了睡好下半夜,他决定打死这只蚊子。
他起床巡视四壁,见墙上有一个黑点,便蹑手蹑脚地向它靠近,离近一看,才发现是一个污点。瞪大眼睛,继续寻找,天花板、墙角、床上、桌上找了个遍,也不见它的踪影。显然这是一只智商较高的蚊子,知道在找它,便躲起来。房间很乱,如果它落在某一处,譬如飞进一只鞋里、钻进床头的那堆报纸中,潜到影碟机的下面、躲在窗帘的背面、藏入电脑的机箱里……按这种思路推测下去,想在这个房间中找到它,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放弃了。关灯睡觉。刚有睡意,便隐约听见蚊子在耳边嗡嗡叫开了。人们形容一个人说话声音小的时候,通常爱用蚊子作比喻,说像蚊子叫。其实蚊子的声音一点儿都不小,在他听来已如雷贯耳。
他没有理会,它却猖獗起来,声音越来越大,还飞来飞去撞到了他的脸。他急忙打开灯,想给它迎头一击,可眼睛无法适应从黑暗到光亮的瞬间变化,白炽灯的光芒刺得他睁不开眼,在经过了漫长时间的挣扎后,才慢慢睁开眼睛,而这时蚊子早已无影无踪。错失了良机。关上灯继续睡觉。
很快他又被咬醒了,这次咬在右手的食指上。蚊子很聪明,没有一点儿动静,就神不知鬼不觉吸走他的血。他先是感觉手指微痒,挠了几下,紧接着就有了肿胀的感觉,打开灯一看,手指已粗得跟根儿小萝卜似的,又红又紫,温度骤升。十指连心,痒在手上,疼在心里,他将手指裹在毛巾被里磨蹭,仍痒痛难忍,恨不得将它剁下。
他决定就是不睡觉,也要将这只蚊子打死,血债血还,弄不死它,睡不瞑目。他绕着房间又找了一圈,并没有发现这只狡猾的蚊子。他用一本杂志当扇子,扇遍屋内每个角落,打草惊蛇,让它出来。在一阵狂吹猛扇之后,蚊子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如过街之鼠,在他眼前仓皇逃窜。他瞧准它的飞行轨迹,抡开双臂,“啪”的一声,将其毙命于两掌之中。他长出一口气,以为可以放心睡觉了,可当他摊开双手,却没有看到期待中掌心里一个扁平的肉团淹没在一小片猩红之中的景象,失手了。而此时蚊子已又不知去向。
他不停地扇动着,蚊子一次次在他眼前飞过,又一次次在他眼皮底下顺利跑掉,似乎有意和他开着玩笑。他太不擅长打蚊子了,它与他近在咫尺,就好像等死似的,可他还是失之交臂。小时候玩斗蛐蛐,他笨手笨脚的连一个英勇善斗的蛐蛐也抓不着,特别羡慕那些家里放着好几个蛐蛐罐的同学,能被他抓住的蛐蛐要么已奄奄一息,要么缺胳膊少腿,小朋友根本不和他斗,他们说不欺负残疾人。春游的时候,同学们去小河沟里捞鱼,男生捞到了小鱼小虾,只有他捞了几个田螺,还不如女生,她们还捞到了蝌蚪。上了高中开始打篮球,三年里他没投进过一个球,毕业前夕他一个人站在篮筐下,耗时一个小时终于投入一球(在百投不进气愤至极下,将篮球狠狠向篮板砸去,就是这下,居然进了),这才毫无遗憾地离开学校。现在他不得不承认自己在这方面低人一等。
蚊子跟他游戏了几回合后,知道自己的处境非常安全,便堂而皇之大大方方地在他面前招摇而过,还有意在他眼前做短暂停留,但他还是没有抓住机会,无奈地延续着它的生命,看着它欢快飞翔,毫不把他放在眼里。
士可杀不可辱。他关灯睡觉,不再和它战斗。
可蚊子不依不饶,开始了新一轮攻击。它吹响了进攻的号角,嗡嗡声又在他的耳边响起,听了让他心头一颤。
他平躺在枕头上,感受着蚊子拂面而过带出的气流。屏息凝气,绷紧全身每一根神经,保持高度敏锐,以防被它偷袭得手,同时又期待它落在自己身上的某一处,好有的放矢。
蚊子似乎猜到他的伎俩,久久不肯落下,而他又不敢真的睡去,嗡嗡声让他时刻感觉到蚊子的存在。为了尽早结束战斗,让蚊子以为他真的睡着了,他一动不动,甚至还假装打起呼噜,说两句模糊不清的梦话。
也许是这招真的有效,蚊子在他头顶盘旋了一会儿后,像关闭了引擎的直升飞机,在他右侧脸庞着陆了,嗡嗡声也随之消失。他敏感的神经清晰感觉到它的六只脚牢牢抓在自己的脸上。位置很好,右脸腮帮处,这样他可以挥起最擅长的右手,以一个正手的姿势,把它打死。
他感觉脸上又多了一处与蚊子的接触,它的嘴已经扎进他的皮肤。容不得多想,抡圆右臂,给了自己一个嘴巴。
他想摸到蚊子的尸体,然后就放心睡觉,但是脸上没有,手上也没有,他想是不是掉床上了,打开灯看,还是没有。不应该呀。他掀开枕巾仔细查找,就在这个时候,蚊子同鬼魂一样,重新出现了,像一架花样表演的飞机,翻了一个跟头在他眼前悠闲飞过。
他快崩溃了。
在发现自己出师未捷后,才感觉脸上火辣辣的疼。刚才那一巴掌太用力了。
他想起了她。
5
二十小时前的那次吵架,是因为欧洲杯的比赛。当时四强已经产生,分别是葡萄牙、荷兰、捷克、希腊。在看完葡萄牙战胜荷兰的比赛后,她问他,你说葡萄牙和捷克谁能夺冠?我看好葡萄牙。这时捷克和希腊的比赛尚未进行,她已将希腊排除在外。
熟悉足球的人都知道,希腊是个弱队,能闯入四强出乎所有人意料,当面对进攻强大的捷克队时,被斩于马下是理所应当的,冠军理应在捷克和葡萄牙中产生。
他却说,希腊。
他并不看好希腊,也希望葡萄牙捧杯,但就是不顺着她说。
她看了他一看说,故意吧。
他说,希腊可是黑马。
黑马怎么了,一样有马失前蹄的时候。她说。
你不觉得葡萄牙已经穷途末路了吗?黄金一代已成明日黄花。他说。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且轮不到希腊呢,再说了,还有捷克,这道坎希腊就过不去。她说。
你忘了希腊是诞生神话的国家。他说。
足球场上靠的是真刀真枪。她说。
小组赛里希腊赢过葡萄牙,实力不容小视。他说。
灵光一现而已,小组赛里希腊还输给了俄罗斯呢。她说。
希腊又淘汰了法国,这不是偶然。他说。
法国怎么了,上届世界杯小组都没出线。她说。
甭管怎么说,反正我说希腊夺冠。他说。
打死我我也不信希腊能夺冠。她说。
那就走着瞧。他说。
走着瞧就走着瞧。她说。
后来,希腊淘汰了捷克,进入决赛和葡萄牙争夺冠军。他说,我说什么来着,希腊夺冠指日可待。她说,希腊也就到这儿了,该打住了,看葡萄牙到时候怎么狠宰希腊。他说,一定是希腊人痛饮葡萄酒。
每天夜里,他们都躺在床上看球,决赛也不例外。她靠着他,他搂着她,盯着电视,各怀心事。每当葡萄牙发起一次进攻的时候,他都能感觉到她身体的激动,而当进攻被希腊瓦解后,她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紧绷的肌肉随之恢复常态,这时他的嘴角浮起一丝得意的微笑。
下半场进行到第十二分钟,希腊进球了。他说,我的预言就要实现了,希腊人拔掉葡萄牙。她说,别高兴得太早,比赛还有半个小时,葡萄牙一定能反败为胜。他说,就怕葡萄牙被希腊进更多球。她没理他,下了床,自己坐到椅子上看。
他们继续看球。菲戈一脚射门滑门而出,她仰天长啸。小小罗纳尔多的挑射高出横梁,她叹息不止。他却为希腊人铜墙铁壁般的防守叫好,看着毫无作为的葡萄牙人束手无策,他越发得意。其实谁拿冠军并不是他们真正关注的,他们只是不想让对方的愿望得逞,好让自己在以此为话题的争吵中占得先机。
此后双方再无建树,比赛结束了。葡萄牙输了。看着小小罗纳尔多痛哭流涕,她也跟着伤心欲绝,更是在为自己的预言没能实现。
他说,你说过,打死你你也不信希腊能夺冠,现在希腊夺冠了,怎么办吧。
她立即从葡萄牙失利的阴影中脱身而出,挑衅说,那你打我啊,把我打死。
他说,你这是无理取闹,下回没把握就别这么说。
她说,我就说,有本事你就打我。
他说,这可是你说的。
她说,是我说的,你打啊。
他看了她一眼,没再说什么。
她说,不敢了吧……
没等话音落下,她就挨了一巴掌。
她捂着脸说,我靠,你他妈的真打。
他说,你丫让我打的。
在经历了无数次吵架后,动口不动手已不足以解决他们的问题,他们积蓄已久的怨气在这一刻转化为货真价实的一巴掌实实在在地拍在她的脸上。
随之而来的,是两人破口大骂。骂着骂着,就都累了,便无声无息了。少顷,她抽泣起来。他没有安慰她。
她说,如果只有吵架和动手动脚才是我们之间惟一可行的交流方式,我宁可不再和你交流。于是开始收拾东西。他没有拦她。她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问她去哪儿,从始至终没有一句话。他早就觉得和她在一起已经无聊了,早该分开了。
他想当时她一定很疼。
此时天色已青,不知道她现在哪里。
6
他想出一个办法。鲁迅的《故乡》里的闰土同学“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一拉,把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他效仿此计,用蚊帐作为罩住鸟雀的竹匾,将自己作为引诱鸟雀的秕谷,等蚊子飞进来的时候,它就只能像被闰土从竹匾中轻松掏出的死到临头的鸟雀一样,任他宰割了。
这是一个万无一失的办法。多年来让他打死的蚊子,至少百分之九十五是在蚊帐里被缴获的。他的蚊帐,在经历了四年大学后,如今已黑白相间,泾渭分明。白色是蚊帐的底色,黑色是被打死的蚊子遗留下的血迹——其实是他的血,被蚊子吸进了自己的体内。其中蚊帐的个别的网眼里,还夹杂着蚊子尸体的残骸,其状惨不忍睹,足见他与蚊子战斗的血雨腥风史。
蚊帐虽是保护人类不受蚊虫叮咬的屏障,于他却不起作用。他的肉香能吸引蚊子不辞劳苦成群结队滚滚而来,它们先是依附在蚊帐上,因为尚未开餐,腹内空空,身材瘦小枯干,所以只需缩起手脚,收拢翅膀,用力一钻,就可与他同处一室,开怀畅饮。等喝了他的血,被他发现后,便想跑也跑不了了,此时它们体内充盈着仍保留着他的体温的血,肚子鼓胀,身壮如牛,细小的蚊帐眼儿已不足以容纳它们自由出入的,它们没有崂山道士穿墙而过的本事,只好坐以待毙。
他在这个时候是毫不留情的,必将奋力拍击,将它们粉身碎骨,好几次半夜里都把别人拍醒了,他们知道他跟蚊子有深仇大恨,也不说什么,任他拍去。那时有个同学编了一个段子,叫《血溅408》(408是他所在的宿舍房间号),讲的就是他和蚊子挑灯夜战的典故。
他去找蚊帐,翻遍所有可能放置的地方,还是没有找到,急得他额头渗出了汗。
一定是她给收起来了。他和她第一次争吵就是因为她收拾了他的东西,他没有及时找到而跟她翻了脸。
7
“我放桌上的那本书呢?”他问。
“别问我,谁让你自己不收好的。”她说。
“就放桌上了,家里就咱俩人,你要没动,那鬼拿了呀。”
“让我扔了。”
“扔了?你凭什么扔我书?!”
“你到处乱放,屋里还不够乱呀。”
“那你就扔呀!整个一秦始皇,焚书坑儒,哪天你也把我埋了!”
“我看快了,你要再把东西四处乱放,我就挖个坑把你埋了。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东西别逮哪儿扔哪儿,这家还有个家样吗,比猪窝都乱。”
“这里要是猪窝,那你是什么,老母猪?”
“说你是好吃懒做的大公猪都抬举你!”
“小市民才把家收拾得跟狗舔的似的!”他引用了某部电影中的一句话。
“对,你媳妇就小市民了,看不惯你把我休了,找个大家闺秀。”
“你说这话有意思吗!我要真找一个你还不得自杀去。”
“说到你心坎里了吧,早就这么打算了吧,有了下家你别不好意思说,我不缠着你,绝不拦着你去寻找幸福。”
“好姑娘遍地皆是,找个比你好的如拾芥耳。”
“你敢找!我哪点儿不好了!你说这话对得起我吗!”
“你随便扔我东西,那本书我买来看了还没一半呢!”
“给你!给你破书!你下次要再随手乱放,我就真扔了。”她从书柜里抽出书。
他接过书,没说什么,翻到其中一页看了起来。
“你是不是讨厌我了。”她夺过书问。
“没有。给我书。”
“那你说要找个比我好的。是不是外面已经有人了?”
“我天天和你在一块,有没有人你还不知道。”
“你嫌我小市民了。你说我把屋里收拾得利落点儿不好吗。”
“好!我那是气话。你是最好的,找你这么个媳妇我挺知足的。”
“真的?”
“真的!把书给我吧。”
“我们说好永远不吵架的,但今天因为一本书你就跟我嚷嚷。”
“下回不了,快把书给我吧!”
8
舍不得孩子套不住狼,他觉得应该挺身而出,献出身体让蚊子咬,然后趁它如痴如醉的时候,当头一棒,使之命丧黄泉。除去他在蚊帐中打死的那百分之九十五的蚊子,剩下百分之五的蚊子都因为一时贪婪,叮他的时候过于投入,才招致杀身之祸。他的美味实在无法抗拒,以致有的蚊子被他揪住翅膀从身上捏走的时候,嘴还插在他的肉皮里。
但是这只蚊子不同寻常,总能在关键时刻抽身而出,它拥有异常灵敏的感觉系统,稍有风吹草动,便逃之夭夭,给他留下的是一个个硕大的硬梆梆的包。一会儿工夫,蚊子已经攻占了两座阵地,并且毫发未伤。它行踪诡秘,神龙见首不见尾,面对他的围剿游刃有余,并在适当时候反围剿胜利,已基本摸透他的心思。他像个被八路军戏弄了的日本鬼子,挠着失陷的阵地咬牙切齿:巴嘎,狡猾狡猾地!
我让你吃,撑死你丫的。他在心里恶狠狠地对蚊子说。
他索性不再防备,让它吃个痛快,最好撑死它,这叫欲擒故纵。就是撑不死,吃多了挺着大肚子也飞不起来,他就能轻而易举将它歼灭。小时候他抓住的蛐蛐中,有好多是母蛐蛐,怀了小蛐蛐,跳不动,就被他抓住了。
可是没有他想的这么简单。他强忍着又被咬了四个包,其中一个咬在大腿后侧距离屁股不远处,加上前面的三个包,今夜已经失血七次,超出一只蚊子所能容纳的最大量,它现在应该撑得躺在地上打滚了。他打开灯,寻找蚊子的尸体,看见它在他和她的照片上,他用手去捏它,认为它已苟延残喘,只等着束手就擒,不再具有战斗力。但是他错了,今天这只蚊子的运动量大,共产党人八年抗战、四年内战所采用过的全部战斗形式,被它和他在一夜之间全部经历了一番,体力、脑力劳动兼而有之。吃的多消化的也快,不等他靠近,它便身轻如燕一跃而起,打道回府睡觉去了,在他眨眼的瞬间消失了。
天已蒙蒙亮,四点半了。昨天这个时候,他打了她,她负气而去。
她能去哪儿?她说过和他在一起有家的感觉。而此时她已经离家出走二十四个小时了。
他一个人躺在床上,心力交瘁地睡着了。
9
她背着大包小包,徘徊在清晨的街头。没有倦意,没有饥饿,有的是一肚子委屈和怨气,同时也油然而生一种自由感。离开了他,给他收拾房间的好心不会再被当成驴肝肺,什么事情都可以自己做主了,想怎样就怎样,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路边树上不知名的鸟在叫着,环卫工人们已经出工,拿着扫帚划过大街小巷。她琢磨着自己去哪儿才好。
她在北京没有亲戚。当初要不是因为他,她才不会一意孤行离开她的所有亲戚安居乐业的那座城市,和他来到北京。她从没想过会和他分开。
她给在北京的大学同学拨了电话,她们都关机。才四点半,没病的话,谁会这么早起床。她了解她们,一个个懒着呢,上学的时候从没在第一节课前半小时起床过,要是上午没课,能一直睡到第四节课打下课铃。
她查了电话表,看谁能收留她。突然间,她感觉自己很可怜,很傻。
她看到了原来男朋友的名字。她记得他短信告诉过她,他也在北京。她犹豫了片刻,还是拨了这个电话。
他有睡觉不关机的习惯。
她说是她,他说知道,她说没打扰他睡觉吧,他说没有,刚看完球,正为葡萄牙的失利懊悔,睡不着。她突然觉得和他有了共同语言,多年前她正是因为和他说不到一块而分手的。她说葡萄牙没夺冠她也很失望,然后两人就这场球分析起来。
说到他手机快没电的时候,他说要不你来我家聊,然后告诉了她地址。
她找到了他的家。他给她开开门,看她肩上手上都是包,眼睛肿肿的。
她说她失恋了。
他说看出来了,因为什么?
她说说来话长,然后开始给他陈述事情经过。
说着说着,她就倒在沙发里睡着了。
10
平时总是她叫他起床的。她有早起的习惯,为他准备好早点,
今天他九点半才起床,要不是手机吵醒了他,不知道要睡到几点。今天九点半要去公司开会的,同事们等他不来,便打了电话。他来不及吃早饭,穿上衣服,匆匆洗了一下脸就去上班。
他拦了一辆出租车,坐在后排,感觉少了点儿什么。
少了她。
以前他和她打车的时候,两人总会坐在后排,靠在一起,耳鬓厮磨,窃窃私语,卿卿我我,他还趁司机不注意的时候把手伸进她的衣服。
今天,他将手搭置在摇下的车窗上,看着路边正在收摊的早点铺,饥肠辘辘。每天他都要吃两个她做的煎蛋才去上班。半年前,她买了一本菜谱,谑说:要拴住一个男人的心,先要拴住他的胃。她心甘情愿为他做饭吃,最拿手的让他赞不绝口的就是煎荷包蛋和皮蛋瘦肉粥。他没有见过比她做得更好的荷包蛋了,蛋黄如初生朝阳,蛋清洁白如雪,将蛋黄团团包围,外白内黄,色泽鲜艳,让人垂涎欲滴。蛋清煎炸火候适当,少一分则生,多一分则老,吃在嘴里香嫩爽口,口感上佳,而蛋黄的火候更是恰到好处,只有七八分熟,筷子扎上去软软的,扎破会有新鲜的液态蛋黄流渗出来,一缕清香飘散。吃的时候更是讲究,切忌心急火燎,先要点上两滴“生抽”酱油和一点儿小磨香油,等它们融入蛋中,方可动手。 如此荷包蛋不可狼吞虎咽,要细细品味,享受美味的同时,感受她的良苦用心,不仅是对做好一个煎蛋的认真,还有对爱情的那份专心。要不是因为鸡蛋吃多了容易引起血脂高,他能一顿吃五个。看着他爱不释口的样子,她便心满意足,感觉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
在他回想每天这顿可口的早餐,并为今晨没有吃上而懊恼的时候,车已经到了公司楼下。
11
会上的表现让他无颜见人。会议由他主讲,他将陈述一套为竞标某公司网站建设而提出的方案,但刚开了一个头,他身上就难受起来,不得不暂停下来,把痒的地方挠一遍,然后重新开始。本来半个小时就能讲完,可是一个小时了,还在继续。台下同事对他像个猴子一样在上面左挠挠右挠挠正手挠完反手挠的行为感到既费解又好笑,特别是当他挠屁股附近的包,把手伸向臀部的时候,个别同事笑出了声。有一回他甚至抬起腿,将手从前面伸进胯下绕到后面挠,被一个自以为幽默的同事说了一句:生活不检点就这样。他无心和这个人争辩,只想着快点儿说完,好去厕所挠个痛快。
屁股附近的那个包,痒得他坐立不安。会议结束后,他在椅子上如坐针毡,动不动就要起来溜达两步,趁机挠挠,成了办公室里的一大风景。
他盼着赶紧下班,可真到下班的时候,他又不想回家了。昨晚那只蚊子还没打死,回去想必又是一场你死我活的恶战。虽然今天是周末,但平日里一向对花天酒地积极响应的同事们竟然都老老实实地回家了。他一个人也没什么地方可去,还是回家吧。
到了家,他下意识地去敲门,当手即将落在门上的时候,才想起她已经走了,不会有人给他开门了,便放下手去掏钥匙。
他不知道晚饭吃什么好。打开冰箱,看见十几个生鸡蛋,还有两个一次性餐盒,里面装着他和她前天晚上从饭馆打包回来的剩菜,除此外一无所有。前天晚上的这个时候,他和她去饭馆吃饭,庆祝他涨了工资,憧憬美好的未来:几年后他们就有钱买自己的房子了,然后再买辆车子,她给他生一堆孩子,他耕田来她织布,绿水青山带笑颜。当说到买什么车的时候,他们又发生了争执,并将由此产生的愤恨带到后来看球的时候。他说买吉普,宽敞舒适,开着威风,她说吉普不好,费油,她喜欢POLO,灵巧时尚。他们一边吃,一边争论,最终不了了之。
他打开餐盒,捡了一块肉放进嘴里,嚼一口就吐了出来。拿起餐盒闻了闻,两盒菜都变味了,只好丢进垃圾篓。四十八个小时食物就会变坏,那么爱情的保鲜期又是多久呢,他和她的爱情是否真的过期了呢,他想。
他给自己煮了几个白水鸡蛋,剥皮吃了一口,食之无味,和她做的荷包蛋简直不可同日而语,他蘸了点儿酱油和香油,味道没好多少,特别是他煮的鸡蛋欠火候,蛋黄没成形,还
是液体,流了一手,还烫了他,更难以下咽的是,蛋黄居然有股腥酸的异味。他只得硬着头皮,将剩下几个鸡蛋的蛋清塞进肚子。
吃完饭他抓紧时间睡了一会儿。昨天没有休息好,现在弥补一下,同时为晚上继续同那只该死的蚊子进行艰苦卓越的斗争而做好准备。
凌晨一点的时候,蚊子出动了,在他耳边轻声掠过,他像住在世贸大楼底下的美国人民听到又有飞机飞过一样从梦中惊醒。
他已经放弃了同它进行殊死搏斗,自知实力不济,及时改变了战术,由战略反攻转为战略相持和战略防御阶段。这必将是一场持久战。
他严阵以待,处处提防,蚊子小心翼翼,寻觅良机。只要他醒着,亮着灯,蚊子便不敢轻举妄动。他打开电视,正重播一个电视剧,讲的是几个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她原来每天都坚持看,还和他抢过频道。他喜欢看纪实类的片子,对电视剧不感兴趣,觉得生活没有剧里表现的那么复杂,恩恩怨怨,分分合合,好好过日子就完了,干嘛非得一波三折,磕磕绊绊,现在他终于感受到其实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当有了这种感受后,再看这部电视剧,他便有了兴趣,今天是最后一集,有情人终成眷属。那么他和她的结局又将怎样呢?
电视上友好地打出字幕:全天节目已播放完毕,谢谢收看,晚安!
他播到其他频道,多数已没有节目,零星几个台播放着无聊的电视直销广告和像没受过专业教育的人拍出的肥皂剧。他感觉演员真挺不容易的,忍辱负重进了剧组,辛辛苦苦拍摄,却在深更半夜播出,有人看吗?怪不得好多演员后来都从了商。
他想睡却不敢睡,漫漫长夜如何熬过,昨天咬的包今天还隐隐作痒,不能再雪上加霜了。
夜已经深了。一只壁虎趴在窗外,潜伏在一只蛾子的左右,趁其不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纵身一跃,将蛾子叼在嘴里,咽了下去。
他如获至宝,想把壁虎抓进来,替他干掉那只可恶的蚊子。他打开窗户去抓壁虎,手还没伸出去就缩了回来,赶紧关上了窗户。不敢了。壁虎乃五毒之一,让它咬一口可比让蚊子咬一口厉害多了。
如果一物降一物无法实现的话,那么就利用异性相吸原理,找只公蚊子进来,公蚊子不咬人,让它和母蚊子去谈恋爱,母蚊子沉浸在爱河中就不饿了,便不会再咬人,而且谈上恋爱也没工夫咬人,他和她谈恋爱的时候就不知何为饥饿,也不去上课,时间都用来和她花前月下了。
可是凭他的实力,能抓住公蚊子吗?如果他有抓住一种蚊子并分辨出是公是母的本事,那只母蚊子早就被他打死了。让他更为担心的是,即使抓住了公蚊子,它和母蚊子谈上恋爱,可一旦它们在他的屋里生儿育女那就不好办了,蚊子才不管你计划生育,一生就一窝,到时候满天飞可够他受的。
12
他感觉脚心奇痒,抬起一看,一个小红点正逐渐演变成一个大包。蚊子咬了他的脚心。他躺在床上看不到自己脚底,狡猾的蚊子及时发现并抓住了这个机会。看来它是饿急了,已经饥不择食,咬哪儿不好,偏咬脚,也不嫌臭。
这下可苦了他。包长在脚心上,痒得很,却挠不得,他特别怕挠脚心,那种由下而上传遍全身深入骨髓无以复加的痒让他无法忍受,而包痒得他不得不用手去挠,才挠一下,就触了电一般缩回了手,越挠越痒,不挠也痒,他认为人间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此。
她知道他的这一软肋,所以每天叫他起床的时候,便掀起他的被子,在他的脚上挠上几下。
以前叫他起床特别费劲,他总赖在被窝里不愿动弹,无论她把包了冰块的塑料袋放进被窝,还是将上了弦的闹钟放他耳边,他都无动于衷,丝毫不为其所烦,睡得依然香甜,惟独怕被挠脚心。
脚心痒得他出了汗。打开电扇,发现那只在空中飞翔的蚊子被吹得东倒西歪,它那轻薄的身体,犹如强烈台风中的一个塑料袋,飘浮不定,忽上忽下,身不由己。
他将电扇定位朝着自己吹,这样它便无法近身,他可以安心睡觉了。他如释重负,拿出晚报。他有睡前阅读的习惯。
体育版大篇幅介绍欧洲杯结束后各参赛队伍中的老将将陆续退出绿茵场,一片伤感离别之情。社会新闻中一幅相貌丑陋男子的照片吸引了他,新闻标题是“且勿贪图一时凉,电扇吹得毁了容”,行文说王先生睡觉时吹电扇中了风,一觉醒来,便成了图片中嘴歪眼斜的样子,奉劝大家要引以为戒,以免重蹈覆辙。他又看了看照片上的王先生,吓得赶紧关了电扇,可蚊子又在他眼前晃悠开了。
他不能点蚊香,因为有鼻炎,受不了化学药剂的刺激,否则喷嚏不断,更不敢喷杀虫剂,只有采用物理方法同这只蚊子周旋。
他钻进毛巾被里,只露出脸,便于呼吸。很快就睡着了,但很快又醒了,摸着微微隆起的耳垂。蚊子咬在它的耳垂上,火辣辣地疼,他挠了几下,便肿起来,耳垂膨胀了好几倍,垂向肩膀。他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很可笑,可以去演刘备和如来佛了。
这回她该不会说我耳垂小了,他想。
13
“你这耳朵多久没收拾了,里面已经无奇不有了。”她揪着他的耳垂,掰开耳朵眼儿,向里面张望。
“有年头了,上次掏好像还是二十世纪。”他冲着光线充足的地方歪着脑袋。
“哇,好一个仙人洞,我得给你拾掇拾掇。”她去拿耳挖勺。
她有一个百宝箱,里面装了各种生活小用品,耳挖勺、指甲刀、袖珍手电、针线包、钮扣电池……应有尽有。每当他遇到麻烦的时候,她总能找出相应的工具让问题迎刃而解。
“我说怎么平时和你说话总让我重复,都堵成这样了,能听见才怪呢。”她用酒精棉给耳挖勺消了毒,“你坐过来点儿,我够不着。以后我要定期给你清理卫生死角,让你告别无声的世界。”
“你行吗,别真把我弄聋了。”他心有余悸。
“放心吧,我的耳朵从来都是自己掏。”耳挖勺已经伸进他的耳朵。
“给别人掏和给自己掏是两个概念,别你不知深浅,从我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闭嘴,你再说话我可就没准了,老实待着,别乱动。”她对着他的耳朵目不转睛。
他眯缝着眼睛,面部肌肉一跳一跳,随着她的动作此起彼伏。
“有那么痛苦吗,疼我就不掏了。”她问。
“掏吧掏吧,没事儿。”
“别动,快出来了。”她又向深处掏了几下,“看看,这么大一块。”她把掏出的淡黄色秽物倒进他的手里。
他看了看,说:“你说这东西像鱼片吗,我小时候吃的鱼片就是这种颜色。”
“耳屎吃了会变哑巴。将来你要是敢和我吵架,我就让你变成哑巴。”她把耳挖勺在他眼前晃了晃,“那只耳朵。”
“最毒莫过妇人心啊。”他转了一个个儿,“你轻点儿揪行不行,我这耳朵不是兔子耳朵。”
“你耳垂太小了,不使劲揪不住。”
14
大活人不能让尿憋死。他摸着自己被蚊子咬得丰满肥硕滚烫的耳朵,又生出一计。
他打开空调,调到最低温度,企图将屋内气候改造成寒冬腊月,冻死那只可恨的蚊子。
空调一刻不停地工作着,喷出袅袅凉气,白色汽雾依稀可见,看了就让人不寒而栗。他拿出一条棉被,把自己严严实实地裹在里面,在空调的运转声中,睡着了。
终于听不到逆耳的嗡嗡声了,那只蚊子不知了去向,或许已一命呜呼,或者正躲在某个角落里瑟瑟发抖。
看你再牛逼。他说了一句梦话。
15
她在前男友那里住下了。她说这样不会不方便吧,他说没什么不方便的。她睡卧室,他睡客厅。
白天两人各自去上班,晚上回来一起吃了晚饭,然后聊了一些过去的事情。
临睡前,她仔细检查门是否关好,她知道看也白看,反正钥匙在他手里,但她还是确认门锁确实撞上后才上床。
她开着灯躺在床上提心吊胆不敢闭眼,跳下床贴在门上探听外面的动静,当他货真价实的没有规律的鼾声在她耳朵里飘荡了好久后,她才安心地开始了自己的睡眠。
16
他口干舌燥地醒来,浑身没有一点儿力气,身上滚烫,想自己一定是发烧了,空调吹的。屋内的气温已让他无法忍受,他将空调换成暖风,又找出温度计夹在胳肢窝,钻回暖被窝。
脑袋贴住枕头,才想起刚才忘了喝水,而现在又极不情愿下地,他觉得自己一步也走不动,甚至连睁开眼皮的力气也没有了,已经奄奄一息,但嗓子眼儿却火烧火燎,要是有一杯水出现在面前就好了。他痛苦地呻吟了几声。
40.2度。温度计都烫手了。他安静地躺着,呼出滚滚热浪,内心悲凉不已,要是有个人照顾就好了。小时候发烧,妈妈在他额头上敷上冰凉的毛巾,他感觉那块毛巾是温暖的,后来和她在一起,当他用发着烧的滚烫身体抱住她冰凉的身体时,感觉烧已经退了一半。而此时,他感觉自己的温度正逐渐攀升,身体已经燃烧起来,却没有人来扑灭这场大火。他想,我不会烧死吧。
他使尽全身力气,咬着牙下了床,找出退烧药,吃了四片,是一次剂量的两倍,然后躺回床上,又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那只蚊子又出动了,当室内温度从严寒转成酷暑,它也像蛰伏了一冬的动物,出来觅食了。也许它喜欢的是健康身体中的血液,绕着他飞了一圈,又毫无兴趣地飞走了。
17
药效发作了,加之空调供暖,他包在棉被里大汗淋漓地醒来。身上不那么烫了,精神也恢复了,就是身体虚弱,有气无力。天已大亮,好在今天是周六,不用去上班,有足够的时间休息。
他感觉到饥饿,穿上鞋,出去找了个早点铺。看着桌上食客们碗里、盘里的食物:油腻的包子,浑浊的炒肝,皮肉分离的馄饨,还有介乎豆浆与豆腐脑之间的黄色絮状黏稠物,吊不起一点儿胃口,还是她做的皮蛋瘦肉粥好喝啊。
她熬粥的手艺曾让他赞叹不已。米粒饱满,肉蛋香浓,食之拍案。好吃的东西做起来费时候,但她就是愿意给他做。将香米反复清洗干净后,放入锅内,盖盖儿大火煮至开锅,然后放入切好的腊肉,小火微熬,每五分钟掀开盖搅拌一次,二十分钟后即可准备关火,关火前依次滴入少许色拉油,加入姜丝、松花蛋块,再盖上盖儿闷两至三分钟,便大功告成。
锅盖掀开,米的清香、肉的荤香,扑鼻而来,让人垂涎三尺。
要是现在能喝上一碗,该他妈多好啊!一碗肯定不够,至少得喝三碗!他无奈地捡了个干净的地方坐下,要了一碗面茶心想。
18
凑合着填饱肚子,他回了家。对着镜子照出自己一副落魄的样子:经历了一场发烧,憔悴了许多,惨白的脸上结着油汪汪的一层,胡子多日未刮,杂乱生长在腮边、唇上、下巴,头发蓬乱、油腻,让人怀疑里面已经长了生物,看上去说好听了像一个穷困潦倒的艺术家,说难听了简直就是一个要饭的。现在他终于明白为什么连刚才那个早点摊上穿得油脂麻花的小服务员都对他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了。
他脱掉衣服,准备给自己彻底清理一番。先站在喷头下,给手里倒上洗头水。这瓶洗头水是她特意为他买的,普通洗发液他用后会产生头屑,困扰了他许久,她跑了许多地方,才找到这种将他的烦恼一洗了之的洗发液。她是学化学的,毕业后在化妆品公司上班,以严谨的专业知识为他选择相应的卫生清洁用品:适合于他油性皮肤的香皂和擦脸油,为他除去烟渍的特效牙膏……他曾说她,有这个必要吗,用什么不是用,你不觉得烦啊!可是当他深受其利并养成习惯已无法离开这些东西的时候,才知道她这么做的价值所在,用什么东西确实不一样,至少他现在不会每天顶着一脑袋头屑上班被同事们说三道四了。
洗去一身尘垢和疲倦,身体轻松许多。他擦去镜子上覆盖的雾气,拿出剃须刀,开始小心翼翼刮去脸上那堆有碍观瞻的胡子茬。原来刮胡子前,他都要拿下巴在她的脸上和手上蹭蹭,就像某些大人出于对小孩的喜爱而用自己的胡子去扎孩子一样,既是一种游戏,也是一种传递爱的方式,她躲来躲去,但最终都会被他掀翻在床,扎得一边哈哈笑,一边嗷嗷叫。今天这些胡子就这么被刮掉了,他觉得有些可惜。
他把换下的衣服扔进洗衣机。这个洗衣机他一次也没有用过,接上电源,琢磨了半天,也不知道如何注水,索性拔掉插销,等衣服攒多了再说。以前衣服都是她洗,只有晾衣服的时候才叫他帮把手。她把洗好的衣服放进衣柜,他穿的时候信手拿来,整洁干净的衣服散发着洗衣粉的清香,到现在他都不知道那是什么牌子洗衣粉的香味。
无事可做了。平时周末他和她会逛逛商场、看看电影,可今天自己一个人去干这些事情实在没有兴趣。现在时间才早上八点,漫漫一天如何打发。
虽然昨晚睡眠时间不算少,但睡眠质量太低。此时困意袭来,他躺上床,拉开被子。
19
她给前男友做了拿手的荷包蛋。他吃了第一口,眼前一亮,又迫不及待地咬下第二口,如沐春风,第三口将剩余部分统统塞进嘴里,边咀嚼边称赞不绝:能吃上你做的荷包蛋,是一种福分,要是每天都能吃到就好了。
她想,可有人就不认为这是一种福分,已经吃腻了。
不等第一个荷包蛋咽下去,他夹起第二个说,回头儿我多买几斤鸡蛋,以前我一直以为鸡蛋虽然有营养但怎么做都不会好吃,看来我错了。
她想,也许对某些人来说,鸡蛋不仅不再好吃,连营养都没有了,只是一种充饥的食物,为的是填饱肚子,饿不死。时间改变了一切。起初她给他做荷包蛋既新奇又兴奋,很认真地去做,惟恐哪个步骤出现闪失,认为这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在创造一件艺术品,现在再做,已经成了机械性劳动,毫无兴趣可言,就是闭上眼睛也能做到万无一失,在她眼里,煎好的鸡蛋已经丝毫看不出鸡蛋的模样了,就像建筑工人和好的水泥凝固了。
但是今天听了前男友的几句赞扬,她的心旌飘摇了,就像当初听他夸奖她一样让她心花怒放。
20
又到了晚上,他不禁心惊胆战起来。这两天可被蚊子折磨惨了,偌大的八尺男儿竟然对一只弱小的蚊子束手无策,被它搞得焦头烂额,苦不堪言。由此不得不承认人类的局限性,航天飞机上了天,一只蚊子却弄不死,如果谁能将蚊子这一种群彻底灭绝,将功不可没,他想。
想起这场战争不知何时才能结束,他已经底气不足。
今晚蚊子出来觅食比以往早一些,也许是昨天吃得少,消化得快,饿得早。它如一颗颗流星在他眼前多次一闪而过,然后就消失了。不知道敌人身在何处是最危险的,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冷不丁它就会从什么地方窜出来咬你一口。他不得不处处提防,时时小心,坐卧不安。
蚊子飞了一会儿也累了,便落在他和她倒下的相框上休息。他抄起一本书,慢慢向它贴近,距离已足够近了,为了准确无误地击中目标,他又凑近一步,俯下身,只见它长腰婀娜,玉腿纤细,黑白花纹相间,好像穿着性感的网眼丝袜,翅膀上有七彩的荧光,一看就营养丰富(营养不良的人头发焦黄,营养充足的人头发乌黑发亮,有鉴于此,也许翅膀的颜色是考察蚊子体内营养程度的重要标志)。还想看看它的眼睛是否有神,可找了半天,没找到它的眼睛。
它是不是把眼睛闭上了,何不趁此良机,将其击毙。他将手中的书狠狠向蚊子拍去。只听“喀嚓”一声,相框的玻璃碎了。
如果以相框损坏为代价换取那只蚊子的死亡,他认为值得,但如果相框坏了而蚊子没有死,他就只有恼火了。刚才出击的速度已经够快了,可蚊子还是逃脱掉了,他拿起书看,只有破碎的玻璃片镶嵌在相框内,玻璃破裂的条纹纵横阡陌划过照片,使得上面的他和她变得
模糊不清。
21
毕业论文通过后,他和她背着背包去了一个山水秀丽的地方。北京郊区有不计其数这样的地方,美其名曰,旅游休闲度假胜地。它们的共同之处就是,有山有水有人家,并都取了一个美妙如画的名字,什么桃源仙谷、雾灵山庄、云蒙峡……风景却大同小异,差别只在于,山的高矮,水的湍缓,住店的贵贱。恋爱以来,他们几乎去遍北京周边所有这样的地方,虽然景色雷同,也没什么可玩的,但无论去哪儿,玩什么,只要在一起,就开心,就好玩。
那次他们在山下住了一宿,次日清晨起床爬山,跟在一对晨练的乡下老夫妇后面。老夫妇一路上拉着手,遇到坎坷的地方,老太太扶着老头,让他先上去,然后老头转过身,再把老太太拉上去。他们的手一刻没有松开过。
她问他,许多年后你会像老大爷抓住老大妈的手那样永远抓住我的手不放吗?他说会,只要那时候咱们还走得动。
到了山顶,他为她引吭高歌:“跟我去爬山吧,山上有雪莲花,跟我去采雪莲吧,用它装饰咱们的家……”
然后她高呼:“我爱你。”声音在山谷中久久回荡。
他和她幸福地坐在山石上,听老夫妇回忆他们很久以前的爱情故事,对眼前这对经历风雨相濡以沫的老夫妇羡慕不已。
临下山前,他们站在刻着“缘”的岩石前,把相机交给老夫妇。
于是就有了这张照片。现在承载它的相框坏了,他不知道还有没有修复的必要,不知道是把这张照片收起来或是丢掉。
他还是决定去配一个新镜片。
22
既然蚊子还活着,他无法摆脱痛苦的煎熬。打开电视,随便找了个节目。
蚊子忽隐忽现,有意不让他看好电视。若不去管它,于心不甘,总想打死它万事大吉,而当拍打它的时候,却总是落空。他的双手一次次拍合在一起,却一次次让蚊子逃之夭夭,而他好像在为电视里的人喝彩似的,掌声雷鸣,经久不息,似乎不止他一个观众在鼓掌,似乎节目有多精彩,其实电视里正在播出的是晚间新闻。
久而久之,他把手拍疼了。掌心红肿,手指粗壮,就像被国民党对他的手用过刑,贴在脸上火辣辣地烫,他想如果这个时候将手伸进水里,应该能听到“嗞啦”一声。
他想起她总说自己手冷,他便会抓住她的手,而这个时候才发现,她的手并不凉,比自己的还暖和。他说你的手挺热的呀,她说那也别松开。哪怕是在夏天,她也总是抱怨自己的手凉。
23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他现在除了躲避,已无计可施。他终于明白为什么三十六计走为上了,也终于明白了她的出走。
他去了通宵影院,想在那里睡个觉,明早再回家。
电影院里人不多,他找了个远离音箱的位置躺下来,对上映的电影并不感兴趣。
银幕上正放映着高晓松的《那时花开》。他看过这部电影,是和她一起看的盘。那时他在系里的实验室做毕业设计,守着一台高配置电脑,老师不在的时候,他就把她叫来看盘,《开往春天的地铁》、《周渔的火车》、《花样年华》、《我爱你》、《一声叹息》……他们喜欢看爱情片,而且只看爱情片。中国的看完了就看外国的,《廊桥遗梦》、《罗马假日》、《失乐园》、《钢琴情人》、《泰坦尼克》……电影看完了就看电视剧,相继找来一套《东京爱情故事》、一套《将爱情进行到底》、一套《过把瘾》,还有一套《东边日出西边雨》只看了一半,可惜他的毕业设计做完了,而她已经在网上订了一套历史更悠久的爱情老片《渴望》。
有时她会像片中女主人公那样对他耍耍小性子、撒撒娇,当他意识到这是哪部片子中的情景是,就会忍俊不禁,然后一本正经地模仿男主人公是如何安慰女主人公并摆脱纠缠的。
《那时花开》是他毕业设计完成前他们看的最后一部片子。第一遍的时候,没看太懂,第二遍还是没有看懂,也许导演自己对这部片子也不是很懂。现在他没有再看一遍把这部片子搞懂的愿望,这是一部讲述主人公们大学期间和毕业后爱情的片子,他连自己的爱情还没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呢,更不想去关心别人。
他一心只想着睡觉。
却久久不能入睡。不是因为电影中摇滚乐的干扰,是这两天已经形成条件反射,只要一黑灯,就感觉蚊子正绕着他嗡嗡飞,让他浑身发痒,总感觉有东西落自己身上了,坐起来又打又挠,还影响了后排看电影。其实什么也没有,只是心理障碍。
他想让工作人员打开灯,他睡觉不怕亮灯,但这是不可能的。你不怕亮,别人还怕呢,在座的多少对恋人不就是图这里黑才买票进来的吗,要是把这里弄得跟大街上那么亮,人家来你这里干什么。
这个道理他懂,这里曾经也是他和她频繁光顾的地方。
上学的时候,他们总想待在一起的时间长一些。傍晚时候吃完饭一起去教室,却并不怎么看书,两个人净聊天了,那时候他们有说不完的话。教室十点关灯哄轰人,他们就在校园溜达,或者坐在长椅上倚在一起。宿舍十二点关门,如果这个时候不回去,半夜再回去,那么看楼门的老头就会秉公执法将你阻挡在门外直至次日清晨六点这个学校规定的开楼门的时
间,夏天还好说,冬天可就难熬了,寒风凛冽,冷气刺骨,许多学生不得不冒着被处分的危险上演雪夜强闯宿舍楼的一幕。
那个时候他们的恋爱正如胶似漆,如火如荼,为了能厮守一处,既不怕挨冷受冻,也不怕受处分。一次凌晨二时许,他们坐在礼堂前的台阶上,只是手拉手静静地坐在一起,却被学校保安带走盘查。
保安问他们是哪个系的,为什么不回去睡觉(明知故问,自己没有女朋友也不愿意看到别人幸福)。他们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故意语焉不详,遮遮掩掩。保安见他们身份可疑,就给派出所打了电话。当时正值北京开重要会议,他们险些就被送去昌平翻沙子,幸好翻沙子人宿舍的床铺已人满为患。
那以后,他们发现了一个可以彻夜待在一起并动手动脚的好地方,通宵影院。
他现在所在的通宵影院就是当初他们第一次出来刷夜的那家。他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走到这里,完全是下意识。
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他们受了身旁一对对情侣们的感染,他有些失控,对她进行了小小的侵犯,起初她很羞涩,后来经他做了一番深刻的思想工作,他说他爱她,爱她的所有,爱到永远,她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才对他伸向自己的手不加阻拦。
不知道为青年男女提供方便是不是通宵影院成立的初衷,反正现在成了这个样子,他怎么好意思叫人把灯打开呢。而他在黑暗中太压抑了,疑神疑鬼,提心吊胆,便不得不在距离天亮还早的时候提前退场。
24
他在路边的大排档坐了下来。自打她走后他感觉伙食标准大幅度下降,他不会做饭,几乎不开火,常在外面吃。饭馆的饭菜色香味虽好,但吃着不舒服,每次都吃不下太多,过不了多久又会饿。现在,肚子已经咕噜起来。
外面的饭虽然不可口,但还是要吃的。他要了几个肉串,一盘毛豆,一盘煮花生。服务员问喝啤酒不喝,他想了想,说喝。
他想多喝点儿提升血液的酒精含量,如果蚊子再咬他,也会喝多的,等它醉了就好办了。想到这里,一口喝掉杯中酒。
他保持着每吃二十个毛豆或花生喝一口酒的速度。一瓶啤酒很快就喝完了,他又叫了第二瓶。
毛豆这东西挺奇怪的,嫩的时候叫毛豆,好吃;老了就改叫黄豆了,也不好吃了,跟他妈爱情一样。
黄豆磨成豆浆就好喝了,爱情呢,也需要磨,或许磨着磨着就磨出味道来了。
他吃着毛豆,边喝边想。
喝到头晕目眩的时候,他结账回了家。
蚊子正在家里等着他,看他回来了,就像通人性的宠物见到期待已久的主人回来一样欢蹦乱跳,它在空中舞蹈起来以示欢迎,并不时冲他来个俯冲,吓他一跳。
欢迎仪式过后,它落在墙上,像是等待着他的检阅。他酒气上升,杀心大起,拿起她留下的吹气锤,向它砸去。毫无疑问,它飞掉了。清醒的时候都打不着,更何况他现在酒气熏天,曾一度把蚊子看成了两只,对敌人数目骤然增长一倍而己方仍他一人大为惊惶。
他的胸膛充满这些天因蚊子而起的愤怒,在酒精的催化下,转变成无法抑止的强烈的屠杀欲望,凡它所落之处,锤子就狠狠地砸下去,不知疲倦,动作却慢它好几拍。
这时候门响了。谁。难道是她回来了,他潜意识里想。
是他的邻居,邻居说三更半夜你不好好睡觉钉哪门子钉子,你不睡我们还睡呢,你要再钉起来没完没了,等你睡觉的时候我就对着墙打乒乓球。他诚恳道歉,并保证今天不再钉了,才把不依不饶的邻居打发走。
刚才折腾了半天也累了,出了一身汗,他脱掉背心,趴在床上,没想睡但还是睡着了。想醉倒蚊子,自己却先倒下了。
25
在未进入恋爱阶段前,当得知她在哪个宿舍后,每晚熄灯后,他就抱着吉他,去她的窗下唱歌。
开始整座楼的女生都喜欢听,但他会唱的歌不多,翻来覆去就那几首,时间长了就有人烦了,不让他唱了。他说你管不着,我又没给你唱,嫌吵你可以把耳朵堵上。见他不知悔改,她们就上报学校督察队,说每天晚上女生楼下都有个男生鬼哭狼嚎,扰乱校园治安,吓得胆小女生不敢睡觉。学校立即找他谈话,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以,但不要将自己追逐幸福的过程建立在牺牲他人睡眠的基础上。
于是,他抱着吉他离开她的窗口,回去给她录了一盘磁带,还是那几首歌,却多了一些他不便大庭广众之下对她说的话。整盘磁带音效粗糙,杂音不断,甚至混合着他咳嗽、喘气的声音,和音像店里的磁带自然没法比,但正是这种粗糙质朴的声音,才表现了他对她的无限真诚。
她听完差点儿哭了。磁带感动了她。
他们恋爱了。
夏末的月夜,他和她在图书馆楼后的树下接吻。正当她如痴如醉的时候,他松开搂着她的手,伸向自己的小腿。
“怎么了?”她问。
他说:“蚊子咬我一包。”
26
她和前男友面面相对,坐在铺着洁白餐布的餐桌两旁,桌上的花瓶里插着一枝娇艳的玫瑰,旁边的蜡烛火苗扑朔,一瓶红酒摆在桌子中央,面前各有一套西餐具。
“今天是什么日子,怎么想起请我吃西餐了。”她展开餐巾。
“你想不起来了?”
她回忆了一下,什么也记不得,“忘了。”
“五年前的今天,是我们分手的日子。”
“哦,你还想着呢。”提到这个话题她有些尴尬。
“我希望今天不仅是我们分手纪念日,也是重新开始的一天。”
她低下头无语。
“我知道你心里还有他。”
“有也没用。他打我,不要我了。”
“他不要我要。”前男友掏出一个精巧的首饰盒给她。
她打开,是一枚钻戒。
“嫁给我吧,现在我正式向你求婚。”
“……”
“答应我吧。” 前男友递上桌上的玫瑰。
她双唇微启:“我……”
27
他心里一慌,惊醒了。
神智清醒后,才感觉又被蚊子咬了两个包。刚才他袒露着一片后背睡着了,蚊子还没吃过这里的血呢,于是就决定把第一个包咬在那里。第二个包出现在眼皮上,当他感觉难受想睁开眼的时候,才发现眼睛已经睁不开了。眼皮肿得将眼球全部覆盖,本来眼睛就不大,这回连一条缝儿都没有了,其严重程度不亚于他曾经因为她而被人打的那一拳。
他刚刚认识她的时候,两人去迪厅玩。舞池里,一个男人对她起了歹意,蹭到她的身前,问几点了,搭上话后,这个男的就在她眼前摇臀摆腚扭来扭去,并打听她的名字、电话、住址,还要拉着她的手搂着她的腰一起跳舞。他顿生醋意,挡在她的面前,目光凶狠地看着那个男的。当时他还是一名大一的学生,那个男的已混迹社会多年。男青年推了他一把,说你躲开。他待在原地纹丝不动。男青年又推了他一把说,说你呢,躲开听见了吗?他还是没有挪窝,扬着脸无动于衷。小丫挺找打呢。男青年说着举起了手。他早有准备,先给了对方一拳。我看你丫是活腻味了。男青年揪住他的头发,给了他一个嘴巴。他还了对方一个嘴巴。她拉架,拉不开,双方的火气反而因她有增无减。他和男青年厮打起来。在保安赶来拉开架前,他的眼睛挨了对方一拳,当时感觉眼眶崩裂,眼珠都要掉出来,什么也看不见了。
后来他和她去了校医院,开了一堆消炎止痛的眼药水、眼药膏,每两小时上一次药,一个星期后才让眼睛微微睁开。
看来这次也在劫难逃,明天又要去医院了。不知道还能不能遇见她。
28
她发烧了,在内科门外候诊,看见他无精打采地坐在对面,那里是外科诊室。她看不出他得了什么病,不像折胳膊断腿的样子,只见他拼命地在身上挠来挠去,挠得山河一片红。她看着他笑了。他看她笑,就不挠了。
因为夜里和蚊子斗争而缺觉,他很快就睡着了。又被她叫醒。她说该你了。他向诊室看了看,里面已经没有病人。他说谢谢,然后挠着胳膊进去了。
大夫了解了他的情况,说这不属于医学疾病,吃药打针都不管用,只教给他一些防蚊知识,然后开了几盒清凉油,叫他痒了不要用手挠,以防感染。
他出了诊室,下楼,见她正扶着楼梯,吃力地向下探着身子,想捡起掉在地上的病历,却像个怀孕的妇女,弯不下腰。他猫腰捡起给了她,看见上面写着她的名字和学号。她冲他笑了笑,说谢谢。她看他疑惑地看着她,便解释:刚打了一针,疼,不敢弯腰。他笑了笑,走了。
回到宿舍,他后悔了。为什么刚才不和她多聊上两句,为什么不问问她是否需要搀扶,为什么不把她送回宿舍……为什么他现在后悔,因为他喜欢上她。也许这就叫一见钟情,她笑起来那么好看。
好在他知道她的名字和学号。
他去了教学楼,在走廊的橱窗里找到她所在班级的课表,将课程、时间、地点都抄了下来。抄完他核对了一遍,确认准确无误后,才心潮彭湃地离开。
晚上自习的时候,他没有背单词,而是拿出她的课表。
第二天,他去上课,走错了教室,这是她的教室。他不好意思地退了出来。不知道她看见没有。
已经打上课铃了。他并不着急去自己的教室上课,而是趴在她的教室后门,想看看她,却没有找到。他想,可能是她病还没好。
又一天。课间他去了她的教室,对站在门口的一个女生说找她。他报上她的名字。她出来了。她看是他,笑了,问什么事?
他说,没事儿,就是问问你病好了吗。
她说,好了。然后又冲他笑了笑。
他说,还疼吗?他指了指自己的后腰。
她说,不疼了。她弯下腰给他看。
他说,那就好那就好。然后走了。
她看着他的背影,笑了。
29
早上八点,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去了医院。一只眼睛看东西太别扭了,明明感觉唾手可触的东西,实际却远在天涯,而有些东西看上去距离还远,却近在咫尺,一路上撞到好几个人身上。要是她在就好了,遇到障碍能扶着他及时躲开,还能楼上楼下帮他挂号取药。现在这一切都要他自己办,扶着楼梯颤颤巍巍,整个一个睁眼瞎。
拿上药,回了家,躺在床上上药,一会儿一次,上完药就闭目养神,胡思乱想,想着想着,就想起了她,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风风雨雨,坎坎坷坷。他和她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没有道理最终不走在一起,可惜最后她一个人走了。
背上的包又开始痒了,他伸手去挠,够不着,把身子缩成一团,还是够不着,正在着急的时候,一阵舒服传遍全身。包不痒了,有只手在帮他挠,他尽情体味着快意,突然觉得不对,大叫一声,啊!
怎么会出现第三只手,难道是进来贼了。
他的大叫吓到了帮他挠痒的人,这个人也跟着大叫了起来。是女声。
他转过头一看,原来是她。
就好像她仅仅是出门买了一趟菜似的,他平静地问她什么时候进的门。
她说,回来一会儿了,刚才你睡着了。
他说,回来就好,不走了吧?
她说,不走了。然后看着他肿胀的眼皮和一身红疙瘩说,瞧我不在这几天,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蚊子打死了吗?
现在他不想打死这只蚊子了,恰恰还要感谢它,是它让他想明白了很多问题。
既然一只蚊子能让他开了窍,那么她自然也会因为别的什么而悟出道理。所以,她又自己回来了。
他没有问她去哪儿了。他知道,既然她回来了,去了哪儿并不重要,而且也不会去哪儿,否则她不会回来的。
他说不希望她再走了,即使日后的生活中还将充满争吵,和谁吵不是吵呢,还是找个自己最熟悉的和最熟悉自己的人吧。她说她也是这样想的。
他想,这回好了,明天早晨上班又有荷包蛋可以吃了。
30
也许你还关心那只蚊子的命运,你可以调动自己的想像力,做出种种设想:人畜和平共处,安乐祥和;为表示对蚊子帮他找回爱情的感谢,他不惜献出身体;在她的帮助下,他抓住了蚊子并把它放归大自然……其实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已经回来,他们又在一起了。
到这里,我的故事也讲完了。 看了一下,很不错的文章.... 春眠不觉晓,处处蚊子咬。
夜来麻将声,输赢知多少?:大笑 :大笑
回复 沙发 衹飛僟の沋慯 的帖子
呵呵~不是我原创的,是转的,孙睿写的《朝三暮四》里面的一段,写得不错就转了~回复 地板 abhcl 的帖子
那就写明转载吧…… 不错的文章 不错的转载回复 5# 凹凸曼 的帖子
恩,我知道了,以后一定注意~呵呵~ 写得不错啊,很有看头的文章啊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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